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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化法治教育普及工作,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,树立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意识,营造和谐、健康、安定的社会环境。近日,天柱县人民法院白市人民法庭法官、干警走进白市镇某村巡回审判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在受理该案件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地群众对此类案件关注度较高,而且为了不影响当事人正常务农、生活,遂决定背上“背包”,到村里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,将法庭“搬”到了当事人家门口。
本案原、被告于2009年相识,2015年登记结婚,育有一子一女,尚且年幼。婚后,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,夫妻感情出现裂痕。2023年,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庭审过程中,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、质证、法庭调查等环节,原、被告充分表达了自己想法。庭审结束后,结合双方争议的焦点,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,虽然最终因原、被告意见分歧较大,未能调解成功,但承办法官仍会继续研判该案件,积极向当事人释法明理。
白市人民法庭作为与群众最接近的基层法庭,将持续发挥“背包法庭”的作用,用最快的时间、花最少的成本,将法庭“背”到最需要的地方,切实做到巡回审理、普法宣传“两手抓”,深入推进“和美城乡”法治教育普及行动,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的司法效能。
稿件来源:白市镇
一 审:刘世权
二 审:李桂珍
三 审:杨振东